2009年10月5日 星期一

二戰時日軍拼刺刀為何還要退子彈?

二戰時,日軍在白刃戰前先把子彈退掉然後拼刺刀,是一個怪異而引人注目的戰術。說起來這是其步兵條令的規定,在熱兵器時代,這一規定因為看起來迂腐而令人困惑。然而,它決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也不全是捍衛“武士道的尊嚴”,而是日本軍隊根據實戰檢驗做出的結論,這和日軍的兵器,作戰特點是相吻合的。

  日軍在白刃戰前退出子彈,是指雙方開始班以上規模近距離格鬥的時候,而不是只要一准備肉搏,沖鋒的時候就退掉子彈,那純粹是自殺行為。

  當時各國軍隊在沖鋒的時候不但不能退出子彈,而且整個過程中要全力射擊,盡量壓制對方火力。戰爭是殘酷的,日軍對這一點的認識和其他國家軍隊並無區別。事實上太平洋戰爭中,無論塞班還是沖繩,日軍發動步兵沖擊的時候,都是一邊射擊一邊前進,並且把輕機槍手放在一線,以增強壓制火力(因為一線日軍一直沒有裝備沖鋒槍)。

  這倒不太用擔心誤傷自己人。二戰中,步兵沖擊的散兵線即便以所謂“密集隊形”發動攻擊,其隊形也遠比冷兵器時代松散,士兵前後重疊的概率不高。真正采用那種傳統意義的密集隊形,沖擊的效果往往很糟。比如瓜達爾卡納爾日軍對“血嶺”的密集隊形沖擊,中國軍隊在忻口會戰中對1002高地的強襲,過於密集的隊形,造成己方後方人員的武器無法使用,而對方的武器命中率則大大提高,徒然增加自己的傷亡。

  根據日軍自己的統計,在白刃戰開始以後,保留步槍子彈造成的損失比收獲更大。明令白刃戰開始後子彈退膛,正是依據這個判斷。究其原因,我想主要有以下兩個:

  第一,日軍使用的步兵輕武器性能限制。

  日軍的制式輕武器,最典型的就是三八式步槍。它繼承了其前輩村田式步槍的特點,那就是彈丸初速高、瞄准基線長、槍身長。這樣的特點使三八式步槍射程遠,打得准,也適合白刃戰,不但日軍喜歡用,中國軍隊繳獲後也喜歡用,戰前還從日本進口過一批。但是它也有缺點,因為彈丸初速高、質量好,因此命中之後往往易於貫通,創口光滑,一打兩個眼,對周邊組織破壞不大,在殺傷力上不如中國的中正式步槍。白刃戰中,這個缺點更為突出,因為白刃戰中雙方人員往往互相重疊,使用三八式步槍,貫通後經常殺傷自己人。而且,由於貫通後彈丸速度降低,二次擊中後彈丸會形成翻滾、變形,造成的創傷更為嚴重,而僅受貫通傷的對手未必當場失去戰鬥力,仍然能夠反擊!在二戰中國戰場,因為裝備和訓練的優勢,日軍人員損失與中國軍隊相比,達到1:4甚至1:6的水平,而且日軍處於人員劣勢。因此,使用三八式步槍在肉搏戰中開槍射擊,因為誤傷造成己方大量減員,顯然是賠本的事情。

  第二,日軍對白刃戰的戰術認識。

  白刃戰中,日軍標准的刺殺准備姿勢為一手握前護木,一手握槍托前段彎曲部,槍托稍下垂在支撐腿側面,半斜向面對對手,刺刀尖略與眉平。這樣,槍從斜上方到斜下方,正好護住頸、胸、腹要害,而刺刀一甩就可以突刺。問題是如果擺一下這個姿勢,就會發現原來這樣一比劃,槍口根本就不是朝向對方,而是朝向斜上方的天空。因此,格鬥起來,射擊的機會很難比突刺的機會更多。而如果作射擊准備,手指必須放在扳機上,這就造成了兩個嚴重問題,一,只要雙方武器一相交磕碰,就會走火;二,手指不能全力握槍,影響了持槍姿態,拼殺中使不上全力。另外,三八式步槍太長,轉動槍口瞄准對方的力距也長,如果對方不是出現在正前方,轉動槍口的時間太長,可能槍口還未到位,自己已經被刺倒,這時候使用槍托進行打擊無疑是更為方便的作戰方法。可見,日軍白刃戰中能夠有效射擊的機會很少,保留槍膛中的子彈,取得戰果的機會微乎其微,反而影響了肉搏動作的質量。

  這才是日軍在白刃戰前槍彈退膛的真正原因。

  無獨有偶,發現在白刃戰中射擊得不償失的並不是日本一家,中國軍隊也發現了這一問題。中國軍隊沒有白刃戰必須退掉子彈的條令,但是西北軍部隊廣泛在白刃戰中使用砍刀,實際上也是主動放棄了射擊的戰術。因為不可能一手揮大刀,一手拿一支步槍射擊。當然這也是因為西北軍出身的部隊刀法獨到,是當時唯一在白刃戰中可以占到日軍上風的中國部隊。其他部隊,包括八路軍,刺殺技術與訓練在二戰前期都遠不如日軍。因此即便容易誤傷自己人,也要保留格鬥中開槍的戰術,以達到“幾條命換他一條命也夠本"的目的。這裏面,中國軍隊的槍支質量較差,彈丸初速低,近距離擊中後往往留在對方體內,殺傷力反而更大也是一個原因。順便說一下,西北軍的刀法脫胎自軍閥混戰時期的李景林部,獨成一家,專破日式白刃戰拼刺術。具體的刀法其實只一招,出刀的時候刀身下垂刀口朝自己,一刀撩起來,刀背磕開步槍,同時刀鋒向前畫弧,正好砍對方腦袋。其威力在於揮刀的同時蕩開對方武器,因為和劈砍是一個動作,對手來不及回防就中招了。日本人怕大刀隊,並不是一般的宣傳,而是確有其事。

  值得一提的是中國軍隊和日軍交戰中表明,如果雙方都使用輕武器,受過良好訓練的中國軍隊並不亞於日軍。比如眾所周知的四行倉庫之戰,日軍久攻不克,並不是謝晉元團長有三頭六臂,比別人更為善戰,而是因為四行倉庫三面臨租界,日軍不能使用重型武器。這種情況下,雙方的戰鬥力幾乎沒有差別,日軍在侵華戰爭中的優勢,主要在重武器。

  美軍在太平洋戰爭中也發現同樣問題。美軍的沖鋒槍槍身較短,白刃戰拼刺刀吃虧,最初近戰中往往用長點射彌補其不足。日軍實施夜襲等行動時,多為奇襲,使美軍來不及用密集彈幕將日軍切斷於戰線之前。一旦進入混戰,沒有經驗的士兵用沖鋒槍掃射造成的己方傷亡往往比敵人造成的還大。在貝蒂歐,美軍指揮官肖普上校曾經威脅如果有士兵再亂開槍,就把他的槍扔到海裏,而且從此再不發一顆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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